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分为起重机械产品和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检验两类。
1.起重机械产品的安全监督
起重机械的制造单位对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后,向所在地区的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原材料自检资料,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电气、液压及控制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护装置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等。
2.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监督检验
由特种设备检测部门负责检验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安装修理的安全质量,并对安全认证进行检查。负责起重机械检验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签发的起重机械检验员证,才可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包括: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每两年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
(3)闲置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
(4)经过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可能使构件和机构的重要性能等受到损害的起重机,检验在灾害或事故后进行。
检验项目包括技术档案(如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验收资料、检验和试验记录、人身或设备事故记录)、主要零部件和安全装置、金属结构的主要受力构件、电气和电路保护、安装及作业环境等。同时,还要进行载荷试验(空载、静载和动载)以确认各组成部分和机构的工作可靠性。
在用起重机械的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可只做空载和额定载荷试验,其中额定载荷试验可两个检验周期进行一次;经安装和重大修理的质量检验,其运行和载荷试验必须按有关标准进行。
3.新安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
新安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内容包括:
(1)一般要求。整机外观、标牌、额定起重量标志,作业环境,技术档案资料。
(2)金属结构安全技术要求。桥架、臂架、塔架、升降机导轨架等主要受力构件及其连接;司机室;平台、走台、梯子、栏杆。
(3)机构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术要求。起升、运行、回转、变幅、伸缩等机构的安全性能,其中的主要部件包括吊钩、钢丝绳等吊辅具,卷筒,滑轮组,制动器,开式齿轮,联轴器,车轮及钢轨等。
(4)液压系统安全技术要求。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平衡阀、液压锁、管路及其连接,操作及控制装置。
(5)电气及控制系统检查。它包括馈电装置,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导线及其敷设,照明、信号,接地、绝缘等。
(6)安全防护装置检验。
(7)运行试验和载荷试验。